论精英淘汰——统治精英淘汰事业精英
论精英淘汰——统治精英淘汰事业精英
何新:论精英淘汰——统治精英淘汰事业精英
来源: 作者博客 作者:何新 时间:2011年8月27日
(本文原是何新先生1987年在香港大学中国现代化讨论会的的讲演。何新在本文中创先性地指出了中国社会中的所谓“逆向淘汰”——即精英淘汰的问题。)
近年来,人们关于中国历史发展为什么迟滞缓慢这个问题,已作了不少讨论,可谓见仁见智。但是我注意到,有一个很重要的现象,却一直未被指出。这就是:中国古代知识分子作为社会精英,在历史中所遇到的逆反淘汰问题。
逆反淘汰也就是择优淘汰。我们知道,生物的进化机制,来自自然界中的一种生存竞争,生物遗传基因的突变,导致优势者被环境选择而生存的规律。但是在有些生物的发展中,却出现了一种反进化淘汰—也就是优秀物种被淘汰,其结果必然导致物种的退化和衰弱。在中国历史中就有这种情况。
最近,我翻阅了一本《近代科学技术大事年表》,翻看以后发现一个问题,引人深思。粗略统计一下,自1651年至1980年,世界科学技术史上作出重大发明者的国籍,德国人、英国人和美国人最多;其次是法国人、俄国人和其他欧洲国家的人;亚洲人较少,其中成就最多的是日本人。但除了华罗庚、陈景润、李政道、丁肇中、杨振宁等寥寥数人外,几乎没有中国人。而在这几位中,只有李政道、杨振宁、丁肇中三位曾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1986年则有李远哲获得诺贝尔化学奖,但他们都是在外国土地上工作和研究的外籍华人。我们这样一个文明古国,十亿人口,然而在近三百年的科技史上,却几乎没有什么具有世界性意义的重大理论发明和技术突破。作为一个中国人,这一事实令人惭愧!
但是惭愧不过是个感情问题。作为社会科学研究者,我们有必要追问一下—这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社会落后、科技落后、阶级斗争、意识形态干扰,毫无疑问,这些都是原因。但是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重要原因,至今尚未被人们所重视。
根据现代社会学的理论,每个社会都有一个在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上主导着该社会发展方向的精英阶层。但是在不同形态的社会中,这个精英阶层的来源不同,构造方式不同,因此质素不一样,对社会发展方向的影响也极为不同。
根据意大利学者帕累托的理论,社会精英有两种,一种是占据了社会发展导向位置的那些人,即统治精英(governingelite);另一种是各行各业中最精通本行事业、最优秀、最能干的人才,即事业精英。在一个发达的、进步迅速的社会、这两种精英之间存在一种相互流通的机制。这种机制如果较为完善,那么各行各业中智能和专业知识最优秀的精英分子,就能及时地补充到各行各业的统治精英集团中,从而保证在各项事业上引导其发展方向的,始终是最优秀的人才。
反之,在一个内部封闭的社会,这两种精英的流通被阻滞。
统治精英为了保持自己的特权和私利,还会用各种方法阻滞来自较低社会阶层中的那些事业精英分子进入自己的地位。帕累托认为,一旦这种情况发展到极端,就会形成一种对立—社会各行各业中最优秀的精英分子处在被压制和无权的地位,而统治社会“精英”却是一群依靠世袭、特权而取得地位的愚昧、无知之辈。人类历史上每一次社会革命的前夜都曾出现这种情况。
所以帕累托提出一个着名的定理:封闭而高不可攀的精英位置,常常是政治不稳的原因,也是革命与动乱的先兆。
现在我们来考察一下中国的情况。
我们中国人不仅不笨,而且勤苦耐劳,这是举世公认的。中国一些普通知识分子离开中国后,到美国、到西方,往往很快会发展成为知识界的尖子,而这些人在国内时却往往不行。为什么?因为真正的事业精英分子在中国往往被压住,被困住,伸不出头来。不但伸不出来,事实上伸出头的也常常会被各种非正常的社会压力挤垮!也就是说,在中国社会中存在着一种“淘汰精英”的机制。有人把这种情况仅仅归结为一个社会心理的问题,即所谓“东方式的嫉妒”。
毫无疑问,这是部分原因。但更深刻的原因应当在我们现行的社会结构和许多制度中寻找。实际上,在中国社会制度中的确具有一种精英淘汰的机制。也就是说,在我们社会中,各行各业那些最富有独立思考精神,最富有主动性和创造性的精英分子,往往极易受到摧残和打击。大部分被扼杀在萌芽状态,小部分刚刚出头即被摧残毁灭。只有极少数特殊例外才会在改变、泯灭自己创造个性的前提下,被社会所接纳。古人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高于岸,流必湍之”,正是对这一精英淘汰规律的形象描述。
与此互补的,是我们社会用人制度中的一种择劣机制。一个早已人所共知的实际情况是,在各行各业中,例如干部选拔、知识分子晋升,以至升级、升学、招聘等许多选拔社会精英的活动中,往往是那种比较没有见解、比较平庸而没有棱角的老好人,或是那种暗藏个人抱负而善于隐藏,善于讲假话、办假事,善于吹牛拍马、偷奸耍滑、搞两面派的人,被选拔上去。后一种情况过去早有人注意到,但往往以为这只是一种偶然。实际上这里有一种与精英淘汰相辅相承的社会规律。林彪就是后一类人物中的一个典型。这两种社会机制相互起作用的结果,是中国各行各业人才的普遍平庸化。一个存在着这种机制的社会,我们又怎可能期望它有高速的发展和好的社会道德风气?
更值得的注意的是,上述情况也反映在中国当代的一般学校教育制度中。从小学起,那种通常被看作好学生、并且被树为典范的,往往是最“听话”、“乖”、“顺从”的好孩子。而那种具有优异智能、独特创造个性的孩子,由于他们在行为方式上往往表现出某种行为偏离,即所谓“淘气”—例如好动、好问、独立思考、不从众等等,这种孩子在心理上和人格成长的过程中,往往特别容易受到压制、压抑、摧残,最终造成其个性扭曲。(中国少年犯罪分子中,智能优异甚至超常者不乏其人。与我们现行教育思想的这种偏差是不是有关系?
陈香梅女士访华时去北京的一个模范幼儿园参观。回美后她在一篇文章中讲了这样几句话,她说:“在中国幼儿园,阿姨总是害怕孩子不做大家都做的事,不讲大家都说的话,要求孩子听话。而在美国,人人都总是鼓励孩子对事物表达自己的看一法和想法—谈谈你是怎么想,怎样评价一个事物的?”两种不同的教育方式,实际上反映了两种不同的教育目标。中国人从小被训练成合群、注重研究调节人际关系、即使自己有自己的愿望、看法、想法,也须尽量加以隐藏或压抑—有时是自欺,有时则是欺人的性格,以求保持一个稳定停滞社会。而美国则训练他们的孩子从小就要具有敢于独立思考、独立形成见解和寻求表现的性格,以求适应复杂多变的现代社会环境。从经济、科技和其他社会成就看,毫无疑问,美国近百年来的成就,要高于世界上许多具有同样地理、人口、资源条件的民族、国家。从有利于开发人才这一点看,我认为,美国成功的秘决有以下几点:
1.提供平等竞争机会。
2.鼓励每个人的主动奋斗。
3.只根据个人成就,而不是出身、身份来评价人。
相反地,中国社会竞争中一个引人注意的情况,就是机会不平等和成就评价的不公平。一些偶然、非常规性的因素—如出身、背景、身份、人际关系等等,往往在极大程度上影响决定着一个专业人才,在其专业领域中的得失成败。所以一个聪明人,往往不得不把大量的精力、时间,花费在应付解决这些问题上。而这些因素,对个人成败的决定机会,事实上远大于一个知识分子在专业上的努力程度。
就是这种社会机制,使许多知识分子醉心于钻营功名利禄、身份、地位,而不愿埋头献身于专业性的研究。
也就是这种社会条件,必然使人从小获得这样一个公式:
个人的成功与否,与自身的才智及努力与否无关,却主要决定于他人—幼年时是长辈,成年后是上司的欢心与否。
我们这种教育方式的一个不可避免的后果,就是个人主动性、首创性、独创精神的泯灭。所以中国传统文化中天然具有一套束缚、限制、扼杀个人主动性、创造力的倾向。就古代来说,我们可以注意到,历代文化中那些最有才能和创造力的人·物,如庄周、竹林七贤、李白、苏东坡、辛弃疾、八大山人、扬州八怪,都是以一种反文化的狂怪角色出现的,而不被当时主导的正统社会文化所接纳。他们一生往往倍受打击,其成就不被当世所承认,这不是偶然的。
正是由于现代中国仍然存在这种社会机制,所以我们才不断需要提出所谓“调动积极性”的问题。但是试问,如果个人生活、事业的一切方面,都被社会、国家、来自上面的权力统辖得死死的,正如有人所讽刺的,从出生哪个幼儿园,到死亡进哪个火葬场,一切都由国家指定,没有任何个人选择自由,在这样一种束缚人的文化中,个人又怎能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呢?
人的才智、创造力不能发挥,社会的进步当然是缓慢的。
在这里,我们尤其要注意到这样一点,国外社会学家在研究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问题时,曾指出这样一点:在发展中国家,现代化往往仅被作为一种国家目标,而不是社会中每一个公民的自觉要求和积极意识。社会大众对于国家现代化既缺乏自觉意识,又缺乏个人能力。这是现代化建设进展必然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
而在欧洲文艺复兴以后,由于宗教、思想、文化、社会的解放,个人投身经济、科学、文化创造事业的积极动力得到了无限的开发、这是摆脱中世纪那种僵化停滞社会状态的重要力量。而这一点至今还往往被我们所忽视。这也就可以回答为什么以中国人这样优秀的人类、中国文化这样博大精深的文明土壤,在近代历史上对于世界科学技术发明贡献如此之渺小的问题。
所以我认为,人才的平庸化、精英淘汰、择劣机制,是我们这个社会文化停滞不前的绝症。这几种机制,从结构功能的观点,它正有利于维持一种束缚于传统社会秩序的停滞和稳定、巩固和不变。因为这三种机制可以淘汰社会文化中那些具有发展、变迁活力的不稳定基因。
由这里我们还可以洞悉中国历史治乱循环社会进步缓慢的原因。中国社会通过强化自身整合的这三大机制,可以不断淘汰掉那些导致变迁的个人基因,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社会因此即可以永恒不变。由于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各种需要,社会仍然会缓慢地发展,只是需要等到变迁因素和具有变迁动力的因子积累到相当大的一个程度时,以至直到它们已变成一种猛烈的破坏性力量时,才能把社会原有的体制彻底打破,这就是周期性的造反或革命。中国社会历史上,改良、改革的路线之所以难于成功,恐怕也与这三大机制有关。
(发表于香港《明报月刊》1988年第3期,收入《何新集》1988年黑龙江教育出版社出版
来源: 作者博客 作者:何新 时间:2011年8月27日
(本文原是何新先生1987年在香港大学中国现代化讨论会的的讲演。何新在本文中创先性地指出了中国社会中的所谓“逆向淘汰”——即精英淘汰的问题。)
近年来,人们关于中国历史发展为什么迟滞缓慢这个问题,已作了不少讨论,可谓见仁见智。但是我注意到,有一个很重要的现象,却一直未被指出。这就是:中国古代知识分子作为社会精英,在历史中所遇到的逆反淘汰问题。
逆反淘汰也就是择优淘汰。我们知道,生物的进化机制,来自自然界中的一种生存竞争,生物遗传基因的突变,导致优势者被环境选择而生存的规律。但是在有些生物的发展中,却出现了一种反进化淘汰—也就是优秀物种被淘汰,其结果必然导致物种的退化和衰弱。在中国历史中就有这种情况。
最近,我翻阅了一本《近代科学技术大事年表》,翻看以后发现一个问题,引人深思。粗略统计一下,自1651年至1980年,世界科学技术史上作出重大发明者的国籍,德国人、英国人和美国人最多;其次是法国人、俄国人和其他欧洲国家的人;亚洲人较少,其中成就最多的是日本人。但除了华罗庚、陈景润、李政道、丁肇中、杨振宁等寥寥数人外,几乎没有中国人。而在这几位中,只有李政道、杨振宁、丁肇中三位曾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1986年则有李远哲获得诺贝尔化学奖,但他们都是在外国土地上工作和研究的外籍华人。我们这样一个文明古国,十亿人口,然而在近三百年的科技史上,却几乎没有什么具有世界性意义的重大理论发明和技术突破。作为一个中国人,这一事实令人惭愧!
但是惭愧不过是个感情问题。作为社会科学研究者,我们有必要追问一下—这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社会落后、科技落后、阶级斗争、意识形态干扰,毫无疑问,这些都是原因。但是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重要原因,至今尚未被人们所重视。
根据现代社会学的理论,每个社会都有一个在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上主导着该社会发展方向的精英阶层。但是在不同形态的社会中,这个精英阶层的来源不同,构造方式不同,因此质素不一样,对社会发展方向的影响也极为不同。
根据意大利学者帕累托的理论,社会精英有两种,一种是占据了社会发展导向位置的那些人,即统治精英(governingelite);另一种是各行各业中最精通本行事业、最优秀、最能干的人才,即事业精英。在一个发达的、进步迅速的社会、这两种精英之间存在一种相互流通的机制。这种机制如果较为完善,那么各行各业中智能和专业知识最优秀的精英分子,就能及时地补充到各行各业的统治精英集团中,从而保证在各项事业上引导其发展方向的,始终是最优秀的人才。
反之,在一个内部封闭的社会,这两种精英的流通被阻滞。
统治精英为了保持自己的特权和私利,还会用各种方法阻滞来自较低社会阶层中的那些事业精英分子进入自己的地位。帕累托认为,一旦这种情况发展到极端,就会形成一种对立—社会各行各业中最优秀的精英分子处在被压制和无权的地位,而统治社会“精英”却是一群依靠世袭、特权而取得地位的愚昧、无知之辈。人类历史上每一次社会革命的前夜都曾出现这种情况。
所以帕累托提出一个着名的定理:封闭而高不可攀的精英位置,常常是政治不稳的原因,也是革命与动乱的先兆。
现在我们来考察一下中国的情况。
我们中国人不仅不笨,而且勤苦耐劳,这是举世公认的。中国一些普通知识分子离开中国后,到美国、到西方,往往很快会发展成为知识界的尖子,而这些人在国内时却往往不行。为什么?因为真正的事业精英分子在中国往往被压住,被困住,伸不出头来。不但伸不出来,事实上伸出头的也常常会被各种非正常的社会压力挤垮!也就是说,在中国社会中存在着一种“淘汰精英”的机制。有人把这种情况仅仅归结为一个社会心理的问题,即所谓“东方式的嫉妒”。
毫无疑问,这是部分原因。但更深刻的原因应当在我们现行的社会结构和许多制度中寻找。实际上,在中国社会制度中的确具有一种精英淘汰的机制。也就是说,在我们社会中,各行各业那些最富有独立思考精神,最富有主动性和创造性的精英分子,往往极易受到摧残和打击。大部分被扼杀在萌芽状态,小部分刚刚出头即被摧残毁灭。只有极少数特殊例外才会在改变、泯灭自己创造个性的前提下,被社会所接纳。古人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高于岸,流必湍之”,正是对这一精英淘汰规律的形象描述。
与此互补的,是我们社会用人制度中的一种择劣机制。一个早已人所共知的实际情况是,在各行各业中,例如干部选拔、知识分子晋升,以至升级、升学、招聘等许多选拔社会精英的活动中,往往是那种比较没有见解、比较平庸而没有棱角的老好人,或是那种暗藏个人抱负而善于隐藏,善于讲假话、办假事,善于吹牛拍马、偷奸耍滑、搞两面派的人,被选拔上去。后一种情况过去早有人注意到,但往往以为这只是一种偶然。实际上这里有一种与精英淘汰相辅相承的社会规律。林彪就是后一类人物中的一个典型。这两种社会机制相互起作用的结果,是中国各行各业人才的普遍平庸化。一个存在着这种机制的社会,我们又怎可能期望它有高速的发展和好的社会道德风气?
更值得的注意的是,上述情况也反映在中国当代的一般学校教育制度中。从小学起,那种通常被看作好学生、并且被树为典范的,往往是最“听话”、“乖”、“顺从”的好孩子。而那种具有优异智能、独特创造个性的孩子,由于他们在行为方式上往往表现出某种行为偏离,即所谓“淘气”—例如好动、好问、独立思考、不从众等等,这种孩子在心理上和人格成长的过程中,往往特别容易受到压制、压抑、摧残,最终造成其个性扭曲。(中国少年犯罪分子中,智能优异甚至超常者不乏其人。与我们现行教育思想的这种偏差是不是有关系?
陈香梅女士访华时去北京的一个模范幼儿园参观。回美后她在一篇文章中讲了这样几句话,她说:“在中国幼儿园,阿姨总是害怕孩子不做大家都做的事,不讲大家都说的话,要求孩子听话。而在美国,人人都总是鼓励孩子对事物表达自己的看一法和想法—谈谈你是怎么想,怎样评价一个事物的?”两种不同的教育方式,实际上反映了两种不同的教育目标。中国人从小被训练成合群、注重研究调节人际关系、即使自己有自己的愿望、看法、想法,也须尽量加以隐藏或压抑—有时是自欺,有时则是欺人的性格,以求保持一个稳定停滞社会。而美国则训练他们的孩子从小就要具有敢于独立思考、独立形成见解和寻求表现的性格,以求适应复杂多变的现代社会环境。从经济、科技和其他社会成就看,毫无疑问,美国近百年来的成就,要高于世界上许多具有同样地理、人口、资源条件的民族、国家。从有利于开发人才这一点看,我认为,美国成功的秘决有以下几点:
1.提供平等竞争机会。
2.鼓励每个人的主动奋斗。
3.只根据个人成就,而不是出身、身份来评价人。
相反地,中国社会竞争中一个引人注意的情况,就是机会不平等和成就评价的不公平。一些偶然、非常规性的因素—如出身、背景、身份、人际关系等等,往往在极大程度上影响决定着一个专业人才,在其专业领域中的得失成败。所以一个聪明人,往往不得不把大量的精力、时间,花费在应付解决这些问题上。而这些因素,对个人成败的决定机会,事实上远大于一个知识分子在专业上的努力程度。
就是这种社会机制,使许多知识分子醉心于钻营功名利禄、身份、地位,而不愿埋头献身于专业性的研究。
也就是这种社会条件,必然使人从小获得这样一个公式:
个人的成功与否,与自身的才智及努力与否无关,却主要决定于他人—幼年时是长辈,成年后是上司的欢心与否。
我们这种教育方式的一个不可避免的后果,就是个人主动性、首创性、独创精神的泯灭。所以中国传统文化中天然具有一套束缚、限制、扼杀个人主动性、创造力的倾向。就古代来说,我们可以注意到,历代文化中那些最有才能和创造力的人·物,如庄周、竹林七贤、李白、苏东坡、辛弃疾、八大山人、扬州八怪,都是以一种反文化的狂怪角色出现的,而不被当时主导的正统社会文化所接纳。他们一生往往倍受打击,其成就不被当世所承认,这不是偶然的。
正是由于现代中国仍然存在这种社会机制,所以我们才不断需要提出所谓“调动积极性”的问题。但是试问,如果个人生活、事业的一切方面,都被社会、国家、来自上面的权力统辖得死死的,正如有人所讽刺的,从出生哪个幼儿园,到死亡进哪个火葬场,一切都由国家指定,没有任何个人选择自由,在这样一种束缚人的文化中,个人又怎能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呢?
人的才智、创造力不能发挥,社会的进步当然是缓慢的。
在这里,我们尤其要注意到这样一点,国外社会学家在研究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问题时,曾指出这样一点:在发展中国家,现代化往往仅被作为一种国家目标,而不是社会中每一个公民的自觉要求和积极意识。社会大众对于国家现代化既缺乏自觉意识,又缺乏个人能力。这是现代化建设进展必然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
而在欧洲文艺复兴以后,由于宗教、思想、文化、社会的解放,个人投身经济、科学、文化创造事业的积极动力得到了无限的开发、这是摆脱中世纪那种僵化停滞社会状态的重要力量。而这一点至今还往往被我们所忽视。这也就可以回答为什么以中国人这样优秀的人类、中国文化这样博大精深的文明土壤,在近代历史上对于世界科学技术发明贡献如此之渺小的问题。
所以我认为,人才的平庸化、精英淘汰、择劣机制,是我们这个社会文化停滞不前的绝症。这几种机制,从结构功能的观点,它正有利于维持一种束缚于传统社会秩序的停滞和稳定、巩固和不变。因为这三种机制可以淘汰社会文化中那些具有发展、变迁活力的不稳定基因。
由这里我们还可以洞悉中国历史治乱循环社会进步缓慢的原因。中国社会通过强化自身整合的这三大机制,可以不断淘汰掉那些导致变迁的个人基因,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社会因此即可以永恒不变。由于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各种需要,社会仍然会缓慢地发展,只是需要等到变迁因素和具有变迁动力的因子积累到相当大的一个程度时,以至直到它们已变成一种猛烈的破坏性力量时,才能把社会原有的体制彻底打破,这就是周期性的造反或革命。中国社会历史上,改良、改革的路线之所以难于成功,恐怕也与这三大机制有关。
(发表于香港《明报月刊》1988年第3期,收入《何新集》1988年黑龙江教育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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